★关于建立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2011-04-29新田县委创先争优办公室作者:创先办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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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创先办发〔2011〕2号
关于建立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定期报送和
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大全县创先争优活动宣传简报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县委将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列入2011年度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各乡镇、各单位应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列入本地、本单位的重要议事议程。要按照《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办发[2010])41号)文件要求,紧扣今年“承诺兑现年”活动主题,继续抓实抓细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特别是要主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经常挖掘、培植和宣传本地、本单位的特色亮点工作,做到活动内容与活动形式的有机结合,持续、深入、有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二、明确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1、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每月15